国家标准的高温试验箱使用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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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[ 2019-05-14 ]
高温试验箱的使用条件
1 环境条件
a. 温度:15~35℃;
b. 相对湿度:不大于85%;
c. 大气压:86~106KPa;
d. 周围无强烈振动;
e. 无阳光直接照射或其他热源直接辐射
f. 周围无强烈气流;当周围空气需强制流动时,气流不应直接吹到箱体上;
g. 周围无强电磁场影响;
h. 周围无高浓度粉尘及腐蚀性物质。
2 供电条件
a. 电压:220±22 V或380±38 V;
b. 频率:50 ±0.5HZ。
3 负载条件
a. 试验负载可选用各种电工,电子产品,包括整机,元器件或绝缘材料等;
b. 试验负载的总质量按在每立方米工作室容积内放置50~80KG试验样品计算;
c. 试验负载的总体积应不大于工作室容积的1/5;
d. 在垂直于主导风向的任意截面上,试验负载截面面积之和应不大于该处工作室截面的1/3。
本标准适用于对电工,电子及其他产品零部件及材料进行高温试验的试验箱。